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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罡点头:“光将他们逼退到祁连山外可远远不够,这一回,就算杀不尽乌孙部所有的男人们,我也得杀掉孙玉奇与莫昆才行。”
若不是晚晴自己有三脚猫的功夫,只怕如今躺在苏泊河岸的就是晚晴而非那个信使了。伏罡揽着晚晴,头一回恨不能在心头开个口子将她护在自己心头。她学的自救本领还远远不够,他还得多教,多与她实战才行。
一想到晚晴曾一个人与那信使在苏泊河岸红柳丛中无声搏斗,伏罡想要扫平整个乌孙部的怒意就蔓延起来无法消减。他的小妇人能斗过一个北夷族中的青年男子,又叫他欣慰不已。早晚有一天,他要替她镶上一幅镣牙,叫全天下的人都不能欺负到她。
虽然大历军队在苏泊淖尔集结,但整正要狩猎乌孙人的战场却不是此处。于寂无声息的,乌孙人埋头往北的逃难之路上,回到前番晚晴与伏罡曾吃过茶的那处集市外,北行往哈尔和林的必经之路上,大历军队伏于早已清空居民的小集市上。
伏罡横刀就在集市口上立着,待孙玉奇与莫昆一路咒骂着大历人带着骑兵策马而来时,他扭转长刀,一声不言便厮杀了过去。于乱军骑兵阵中,他一路挑刀拨点甩的马上骑兵们乱飞,一直跃到叫骑兵们紧紧围簇的孙玉奇身边,长刀扫过,乌孙部的大汗孙玉奇眼晴一闭几乎以为自己要命丧伏罡手上,谁知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丢了脑袋的却是他最得力的儿子莫昆。
莫昆一颗脑袋咕碌碌飞出去,孙玉奇气的大叫:“杀伏罡!杀伏罡!”
他亲自提刀迎上去与伏罡缠斗。而杨兴所率的伏击军队此时也才自集市各个角落冲了出来。孙玉奇回头,来路上那一袭银盔银甲戴着红缨的女将军白凤与霍勇率部正在驱赶他的骑兵来此,东边胡成夫的骁骑营也一路围追着收拢。
在这宽阔的戈壁滩上,唯有西边往葱岭一条出路了。他高呼旗令官:“传本汗的命令,往西突出去,往西撤!”
往西行得几十里路就是苏泊淖尔,阮刚摩拳擦掌骑在马上皱眉顿目等着,在他身后如扇形般铺开在整个戈壁滩上的,才是他奉伏罡之命自临潢调来的大历北方战场的主战将领与军士们。
善逃善突袭的乌孙人们自问除了偶尔掠些财物妇人或者金银粮米外,与大历朝当没有太大的仇恨才对。原本以为他们也不过小打小闹来替甘凉二州的百姓们出口恶气。谁知照着今番的阵势,伏罡确实是想要将整个乌孙部尽歼在这戈壁滩上一样。
孙玉奇远远看见阮刚那铺开成扇形的狩猎军队已然不敢再战,他回头见身后自己的骑兵还在不停往前涌着,才高声呼叫传令官,便听脑后一凉一阵刀风飞过,他的眼光快速的翻腾掠转,待回过神来时,才惊觉,自己的头是叫伏罡给削掉了。
晚晴就站在不远处的遮掳障最顶端,从那烽燧上往下望着。不像上一次对黑水城时的小打小闹,这是一场真正的苦战,被杀急了想要逃出生天的乌孙骑兵们比大历朝的步兵们更能杀,而伏罡又死下命令一个都不许放出去,这一场围歼战整整杀了一天一夜,到次日天亮时残余的乌孙部人紧紧团聚在一处,以盾牌为遮死守着。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就可以回京城啦。话说打仗多好玩啊,野人一样无拘无束。
第七十四章
泥和伏罡一样红了眼,在他胯下飞奔疾驰,配合着他一次次扭转腾挪,任他挥舞着凤嘴刀所到之处横倒一片。晚晴也有一日一夜未睡,扶在哨口上望下,鲜血浸染整片荒凉戈壁,尸体堆积如山。终于乌孙人顶不住了,他们的圈子越缩越小,渐渐有人放下兵器举起双手,犹如传染一般,一个个丢掉兵器跪在地上。
比起汉人,这些乌孙人体格强大身形矫健,常年的戎马生涯叫他们腰长腿短满头乱发。一排又一排的乌孙人皆跪到了血浸染透的沙砾中,直到最后一个乌孙人也跪下,大历一方也是死伤残重,但不杀降俘是大历军队一贯的作法。此时手下诸将士们皆止手等纵马到伏罡身边,要等他发号施令!
“杀!一个都不许留。”伏罡声如雷钟,见白凤霍勇等将士们还怔怔在马上茫然的看着他,自己率先冲了进去:“杀!”
放下武器的乌孙人如绵羊一般,不过半个时辰便被大历军队齐齐覆灭在逃往哈尔和林的路上。天色渐暗,遍地腾起一股血腥味。伏罡招呼霍勇过来吩咐过余下的扫尾工作,一件件卸掉身上的肩甲胄甲并身甲扔在地上,跃到马下卸下马鞍在鸿泥耳边吩咐了几句什么,边踢掉腿甲往前跑着。遮掳障就在苏泊河对岸,他只穿着内里的棉纱中单一路奔跑着,跑到苏泊河岸纵身跃入河中浸染红一片河水,游到另一侧上岸之后复骑上淌河过岸的鸿泥,纵马转到遮掳障另一侧,仰脸望着在遮掳障高处窗子上望着自己的晚晴,缓缓伸出了双手。
伏罡才从水里钻出来,此时那白纱中单浸过水皆沾在他精壮的身体上,离着两三丈的高度,晚晴能清楚看到他胸膛的起伏与肌肉的震颤。她与所有的农村妇女一样,憎恨强者,也怜悯弱者。当乌孙人气势汹汹杀过来的时候,她也希望伏罡所带的大历军队能赢。
可当那些被杀懵了的乌孙人放下武器纷纷投降时,为人母的她也希望伏罡能网开一面放过他们,毕竟他们家中也有母有子,在盼着他们回去。当伏罡跃过苏泊河洗净混身腥血在张开双手,要讨要一回战事后的纵情时,她心中五味陈杂,看他便如看魔鬼一般。
于是,晚晴缓缓摇头,嘴里轻轻说着:“不要,我不要。”
伏罡仍张着双手,熬过几个昼夜的眼晴利如狼目盯紧晚晴。那目光扫过之处,晚晴肌肤上都起着鸡皮疙瘩。她渐渐往后退着,仍是摇头,这样杀人如麻的男人,亲自见识过他的残忍,她觉得自己有一段时间甚至都不想再见到他。
不过片刻之间伏罡便进遮掳障,双手抱起晚晴就往下走。晚晴气的蹬腿,挣扎了半天也挣扎不脱她如铁箍紧的双臂,直到骑到马上,他纵马狂奔时,才带着埋怨侧唇在伏罡耳边:“虽我是个没见识的农村妇人,也知人的生命是天地间最重要的东西。那些乌孙人也先是为人子为人父,才是敌人,他们都弃戈表休,你为何还要杀他们?”
伏罡勾唇笑着,叨上晚晴的下唇瓣细细的轻咬,咬了许久又撬舌入她口腔中搜掠,搜掠许久索性丢掉马缰双手箍着她的脑袋深吻起来。他也有许久未曾吃过东西,但比之食物,如今他更渴求身体上的饱餐。
鸿泥继续飞驰着,一路跃过阵阵淡粉色的红柳花从,在荒无人烟的戈壁滩上狂奔。晚晴叫他吻的头昏脑涨,好容易挣开伏罡喘着粗气问道:“你要带我去那里?”
……
“我本来也不杀俘虏,不过征战的双方,彼此都是为了能叫自己的日子过的更好一点。但是一想到你就在苏泊河岸上与那乌孙信使争斗,将心比心,我们太多边百姓家的妇人们叫他们强奸掳虐,还不是任如羊羔一般的无助。”伏罡穿好衣服站起来,见晚晴仍嘟嘴不悦的穿着衣服,走过去将她抱到马上,遥指着西北方向说:“我要纵兵千里,杀到葱岭东麓,将这一茬成年的乌孙人全部杀完才行。”
晚晴十分不争气的又屈就了伏罡一回,此时已然半夜,她又渴又累也无力应承他的雄心,见伏罡骑到马上便躺到他怀中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次日一早,伏罡与驻扎临潢的大军分别,便带着凉州的三千骑兵纵马千里,往葱岭东麓而去。晚晴与白凤两个勒马别过,绕开归凉州的大军缓缓骑马走着。白凤连连在马上征战了将近一月,此时叫烈日晒的黝黑明亮,解掉盔甲只着一袭黑衫,瘦瘦跃跃一身的筋骨。她时不时扫晚晴一眼,终于忍不住策马过来问道:“昨日大哥去找你,你们跑出去准没干好事。”
晚晴笑着不肯说话,略点了点头。白凤自然能猜得到,此时四野无人,又凑过来问道:“果真?”
晚晴仍是点头,仍是笑着不肯言语。白凤垂头丧气走了许久,见晚晴一双眸子闪着媚意含着笑,烈阳照着她白皙的面庞透着微微的粉,她混身散发着一股叫男人们天生见了就想征服,想要压在身下的狐媚气息。白凤忽而就叹道:“我自来不爱妇人们太柔弱,可如今不知为何竟有些喜欢你。”
她久久望着晚晴,脱口而出:“若我是个男子,定要先伏青山娶了你,叫大哥一根毛都捞不到。”
晚晴笑着摇头:“可我最羡慕你,你不知道我躲在遮掳障中时,有多希望自己能变成你,纵横驰聘快意缰场,切人头像切瓜一样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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