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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耕围好不沮丧,先前听大表哥把这报纸说得多么好看,在大城市里还人手一份呢,可见这报纸就不是给咱乡下人看的,通篇之乎者也,让他想起了上学的时候,那被先生竹板所支配的恐惧,真是完全看不下去。
其实报刊的流行也就这么几年,现在还是光绪年间呢,自然不能指望报刊的普及率有多高了,要想普通民众都能看报,至少得等到白话文运动之后吧,起码得要老百姓能听懂这报纸说的什么啊。
现在这白话文还未到能登上大雅之堂的时候,依旧是文言文的天下,除了正儿八经读书有学问的人,谁耐得烦看呢!
冬秀这些年也看了不少文言文――关键也没有别的可看,不说自己写,反正读是肯定没什么问题了。
她花了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将这些搜罗回来的报刊杂志看了一遍,这里面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搜罗齐全,把发行的各期期刊都收集了起来,正好方便冬秀进行系统的研究。
研究的结果就是:的确像她哥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可以拿去茶馆里说的新奇故事。
冬秀又花了整一个月,对所有收集到的报刊杂志作了统计,发现即使是以小说为主的报刊中白话文小说也只占了不到两成的版面,索性,她的初衷也不真是要在这报纸上找什么好故事,要真有这样好的故事连载在报纸上,难道他们以后还得追着去沪市买了再邮寄回来吗,也太耗时费钱了。
她将所有报纸看过后发现:现在最为流行引人注目的便是翻译的海外作品,往往都是单独拿出一个版面来刊登的,而那些翻译作品里自然属小说最为受人欢迎,几年前由著名翻译家林纾译著的《巴黎茶花女遗事》那真是轰动一时,全国闻名,至今还有报纸刊载,并有评论说“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可见当初火爆的程度,而且它开启了中国哀情小说的流行风潮,之后的报纸上好长一段时间都不乏此类跟风之作。
不过中国人骨子里天生就喜团圆不喜悲剧,加上这几年没出来什么特别好的作品,渐渐地也就淡出视野了,转而又风靡起侦探小说来,报纸上十篇小说中起码有五篇就是仿写的侦探小说。
侦探小说虽然与中国的公案小说和侠义小说“形似”且“神似”,都是在昭示案件真相,还原事件本身,然而它却真是个全新的题材,近些年才从国外传进来的。
中国的公案小说讲究的是一个“报应分明,昭彰不爽”,而不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侧重描写了官员如何的英明神武、为民做主,并大量歌颂了女子的无私奉献、忠贞不二,基本与刑侦破案没有什么关系。
其中又还有很多冤魂托梦、神鬼断案的情节,例如著名的“乌盆案”,在不准搞封建迷信的新中国,居然还被搬上了大荧幕,可见这种沉冤得雪的题材无论什么时候都挺受老百姓喜爱的。
而侦探小说在公案小说之上,还增加了各种曲折离奇的作案动机、描述了诡秘多变的作案手法、加入了惊心动魄的推理侦破、记录了真实可信的检验手段,这些高潮迭起、惊心动魄的小说情节,对这时代的人来说,绝对能做到耳目一新、引人入胜。
冬秀立马就有了想法,要说中国最有群众基础的官员,那非“包青天”莫属,无论老幼妇孺,学究白丁,莫不能说出一段包大人惩奸除恶的故事来,最著名当然是“铡美案”,那真是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人叫好捧场的。
虽然这些故事大都是虚构的,但完全不妨碍它传唱千年而不衰,这就是小说的艺术魅力和生命力。
而包拯的形象已经在一代代人的口口相传里脸谱化了,提起包拯,那就已然是一个黑脸长髯、正气凛然、断案如神的好官了。
那在包拯变成包青天之前又是怎样的呢?
冬秀前世看过一部电视剧,讲的就是少年时期的包拯,如何一步步由小小的书生,成长为鼎鼎大名的包青天的,里面穿插的各个案情,不仅精彩新颖,而且还能首尾相连,让人惊叹诧异,却又觉得理应如此。
冬秀也没跟她哥说什么,自己悄没声息的就开始了写作。
夏日已过,现在正是一年最苏爽的日子。
可冬秀长时间憋在房里写字,即便她不爱出汗,可一直握着毛笔写字,而且还是写指甲盖大小的蝇头小字,不一会儿手心也汗涔涔的了,她一天不停的写,也不过写了三千来字,写完只觉胳膊酸痛,眼睛干涩。
照这样下去,故事没写完,她自己到先要发生事故了。
笔速不及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她都想拿炭笔或者鹅毛笔来写了,若是能有一台打字机那就更妙了!
好在她有足够的热情,而且也不急于一时,便放慢了速度,每日只写够两千字便停笔。
这样不到一个月,她就把第一个故事写出来了。
冬秀自己看了几遍又改了一些东西,把其中过于口语化的句段改成这时候比较讲究的文风,类似于红楼梦那样的,力求简洁易懂,却不失文采,删删减减,硬是把二十万字改成了十五万,又仔细誊抄了一遍,才准备拿去给她哥看。
第十八章新包公案
自从有了儿子,江耕围也不在县城里长住了,一月总要回来两次,然后歇上那么几天,反正自家生意也就那样,他读书不成,经商也不怎么合适,索性是个心宽的,也不自怨自艾,现在就只想把家业守住,不至于败家坏业就成。
看着摇床里睡得香甜的儿子,他忍不住戳了戳那肥嘟嘟的小肚子,又捏了捏那藕节似的小胳膊。
妻子曲氏嗔怪的推开他:“才哄睡了,你可别再把这哭神吵给醒了。”
恰冬秀过来找他,便一起去了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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